(七)必须严辞查投票中的造假事件
最近,媒体不断爆出博汇纸业、西山煤电、郑州煤电、思源电气等公司的“投票门”事件,似乎股改投票的黑幕有越演越烈之势。《证券导报》记者从某券商处了解到,为了使公司的股改方案获得通过,汇源通信出台了一份针对流通股股东的 “鼓励政策”,这个“鼓励政策”的核心就是——投赞成票,可喝泸州老窖。看到了这些,不禁让人们想起了2000年的“基金黑幕”,当时上交所的赵瑜刚揭露了基金黑幕,但是很快被以“泄露机密”而受到处分,离开了交易所,随后又曝出基金超额认购新股的事件,以至证监会基金部经理张景华,用公开信的形式对基金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但是不久,张景华也离开了证监会。今年又出现保险公司质疑封闭式基金利用交易保障社保基金收入的情况,就在投资者疑惑之际,投票被篡改的事件又被除数揭露。股民在问:为什么所谓“黑幕”事件层出不穷,管理层和交易所是怎样进行监管的?
伴随着“投票门”事件的传言还有很多。有的说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乏股改动力,不想全流通、不想支付或想少支付对价;有的说有些管理部门为了股改成绩运用行政手段硬逼上市公司加快股改步伐,甚至越俎代庖直接参与运作;还有说加快股改和争取上市资源以及各地方之间的经济利益竞争有关……
各种传言让市场不得安宁,让投资者感到气愤,因为在股改过程中,小股民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都是上市公司经过保荐人与流通股大股东协商制定方案,股民只有一个最后的投票权,现在投票结果也无保证,这让股民增加了失落感。
按理说,投票事件一露头,管理层就应该重视,及时调查取证,以安定人心,但是经过几个星期,直到11月17日管理层才出来表态,要严肃处理,其实这是很不严肃的,人们担心“投票门”事件会不了了之。象以前的“基金黑幕”事件一样最后是一团云雾。
我们认为,出了这种影响很大的事件,管理层和交易所负责人都应该有人承担监管不严的责任,至于篡改投票的直接操纵者更是应该绳之以法,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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