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职业情人。
2003年,我毕业于北京一所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国际部谋到了导游/翻译的工作。
当年,受“非典”影响,旅行社的业务不是很景气,我在头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1500元/月,那是一段经济拮据、心情失落的日子,幸好单位提供集体宿舍和午餐。
由于工作关系,我很容易接触到北京的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2004年6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带一个旅游团到日本,与旅游团里一位房地产老总P扯上关系。也许,是我的年轻漂亮、良好的组织才能、流利的日语翻译引起P的注意;也许,是我向P介绍的日本东京的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职业情人(也叫“爱人”)引起了 P的兴趣,P聘请我做他的私人导游/翻译。
2004年8月1日,经试用,我与P签订了一份正式的私人导游/翻译协议;同时,我辞去旅行社的工作,
我的生活隐秘起来。
我实际上做了职业情人。
我与雇主签订的职业情人协议 。
甲方(P)
乙方(Anne)
本合同签订2004年8月1日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的 壹年 期间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私人导游/翻译 岗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由乙方拟定并经甲方确认。岗位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岗位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乙方的岗位职责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3、履行保守甲方秘密;
4、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兼职;
5、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工作,保证与甲方约定的最低劳动时间。